分潤收入要繳稅嗎?執行業務所得 vs 營業稅籍拆解
本文目錄(31 個段落)
- 分潤收入到底算哪一種所得?
- 執行業務所得(9A)是什麼?
- 執行業務所得、其他所得、薪資所得,差在哪?
- 費用率是什麼?為什麼它能幫你省稅?
- 月入多少才要辦稅籍登記?
- 未達 5 萬元:維持個人身分即可
- 達 5 萬元起:正式進入營業人身分
- 為什麼酷澎 Partners 條款讓這件事變得不一樣?
- 為什麼平台要主動管你的稅?
- 條款要求拆解
- 為什麼「分潤不用繳稅」是危險的迷思
- 為什麼財政部要把「網路分享」納入營業稅?
- 達到門檻後,實際要跑哪些流程?
- 一般營業人 vs 小規模營業人
- 要辦公司戶嗎?行號、工作室就夠嗎?
- 辦稅籍要準備什麼?流程會卡在哪?
- 開了發票、辦了稅籍,帳務會變複雜嗎?
- 輔導期屆滿了,現在補辦來得及嗎?
- 現在該怎麼做?三種情況對號入座
- 不同月收級距,稅務身分怎麼變?
- 綜所稅這一關別忘了
- 執行業務所得要保留哪些憑證?
-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要注意
- 五個最常被問到的實際情境
- 情境一:新手部落客,月分潤約一萬
- 情境二:兼職上班族,本薪加分潤
- 情境三:全職創作者,月分潤穩定八萬
- 情境四:多平台經營,每個平台都沒破五萬
- 情境五:收入爆量後回落,只有旺季達標
- 常見錯誤與迷思總整理
- 一頁總結
網路上關於「分潤要不要繳稅」的文章,幾乎都停在一句話:算執行業務所得,年度併入綜所稅就好。這句話對,但只講了一半,漏掉的那一半正是最會讓分潤者出事的部分——營業稅。當你的月分潤收入衝過某條線,財政部不再把你當「偶爾接案的個人」,而是視為「經常性在網路發表、分享資訊」的營業行為者,要求你辦稅籍、開發票、課營業稅。這條線在哪、跨過之後要做什麼、沒做又會怎樣,就是本文用一手資料要替你釐清的核心。
我們會用財政部的一手作業規範,加上酷澎 Coupang Partners 在 2026 年 5 月 28 日發布的稅務調整條款,把「執行業務所得(9A)」與「營業稅籍」這兩件事的臨界點講清楚。為什麼現在特別重要?因為政府針對網路創作者、分潤者課徵營業稅的輔導期,已經在 2026 年 7 月屆滿。過去那段「沒辦也免罰」的緩衝結束了,接下來達門檻卻沒辦稅籍的人,除了補稅還可能被罰。讀完這篇,你應該能明確回答:以我現在的收入,我到底屬於哪一級、該做什麼。
NT$50,000
營業稅起徵點(每月銷售勞務,達此金額須辦稅籍、開發票、課營業稅)
來源:財政部作業規範
分潤收入到底算哪一種所得?
先把最容易搞混的地方講清楚:分潤收入牽涉到的其實是「兩套稅」,不是一套。搞懂這兩套稅的分工,後面所有判斷才會對。
第一套是綜合所得稅。這是每年 5 月申報、看你一整年賺多少、用累進稅率課的個人所得稅。分潤、聯盟行銷收入在綜所稅裡多半列為「執行業務所得(代號 9A)」或「其他所得」,實際歸類要看給你錢的那個單位怎麼開立憑證。
第二套是營業稅。這是看「銷售勞務行為」本身的稅,跟你賺多少利潤無關,只看你的「銷售金額」有沒有達到起徵點。營業稅的預設稅率是 5%,小規模營業人則另有 1% 的查定課徵方式。
| 稅別 | 看的是什麼 | 申報時點 | 分潤如何對應 |
|---|---|---|---|
| 綜合所得稅 | 你一整年的「所得」 | 每年 5 月結算申報 | 多列執行業務所得(9A)或其他所得 |
| 營業稅 | 你每月的「銷售勞務金額」 | 達起徵點須辦稅籍、按期申報 | 月銷售勞務達 5 萬元起徵點即適用 |
用一句話總結:綜所稅每個有分潤收入的人都要面對;營業稅只有月銷售勞務達 5 萬元起徵點的人才要面對。很多人搞不清楚,就是把這兩套稅混在一起想——有人聽說「達 5 萬要課稅」,就以為未達 5 萬完全免稅,結果漏報綜所稅;也有人乖乖報了綜所稅,卻不知道自己早就達到營業稅門檻、該辦稅籍卻沒辦。往下讀前先記住:綜所稅是「所得的稅」、營業稅是「銷售行為的稅」,門檻、申報時點、計算基礎全都不同。
執行業務所得(9A)是什麼?
執行業務所得,簡單說就是你憑個人的專業、技能、勞務賺來的錢,而且不是受雇於人領固定薪水的那種。律師、會計師、設計師接案,還有網紅、聯盟行銷者的分潤,很多都被歸在這一類。
它跟一般薪資所得(代號 50)最大的差別,在於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減除「必要費用」,也就是你為了賺這筆錢而支出的成本。財政部每年會公布各類執行業務者的「費用率」,符合條件時可按費用率認列費用,不必逐筆舉證。
但要提醒的是:分潤收入究竟被開成 9A 執行業務所得、還是其他所得(代號 9B),取決於給付單位開立的憑證,你自己說了不算。有些平台開勞務報酬單(勞報單),有些按其他所得申報,實際歸類要以你收到的扣繳憑單為準。
提示
執行業務所得(9A)與其他所得(9B)的差別,會影響你能不能用費用率減除成本。收到扣繳憑單後,先看清楚所得類別代號,再決定申報方式。不確定時,可用扣繳憑單上的給付單位資料向國稅局查詢確認。
執行業務所得、其他所得、薪資所得,差在哪?
分潤者最常搞混的,是這三種所得代號的界線。它們的差別不只是名字,更牽涉到你能不能扣費用、扣多少,直接影響你最後要繳多少稅。
| 所得類別 | 代號 | 常見情境 | 能否減除費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薪資所得 | 50 | 受雇、領固定薪水 | 用薪資特別扣除額 |
| 執行業務所得 | 9A | 憑專業、勞務接案(含部分分潤) | 可按費用率或列舉費用減除 |
| 其他所得 | 9B/92 | 非前兩者的雜項給付 | 部分可減成本費用,規則不同 |
分潤收入之所以「不一定」被歸在哪一類,是因為給付單位對這筆錢的性質認定不同。若平台把你當成提供推廣勞務的執行業務者,會開 9A;若當成單純的其他給付,可能開其他所得。你要做的不是自己硬套,而是拿到扣繳憑單後照代號處理。
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一再強調:所得歸類看憑單,不是看你自己想怎麼報。憑單上的代號,就是國稅局眼中你這筆錢的身分證。
費用率是什麼?為什麼它能幫你省稅?
執行業務所得最大的優勢,在於「費用率」。財政部每年公布各類執行業務者的費用標準,符合條件時,你可以直接按這個比率把一部分收入當成成本扣掉,剩下的才是課稅所得。
舉個容易理解的邏輯:假設某類執行業務的費用率是可觀的比例,那麼你帳面上的分潤收入,並不是整筆都要課稅,而是先扣掉按費用率認列的成本後,才併入你的綜合所得。這跟薪資所得只能用固定的特別扣除額,是完全不同的兩套邏輯。
但要提醒,費用率的適用有條件,且各職業別的費用率不同,實際能否適用、適用哪一檔,要以財政部當年度公布的標準與你的實際情形為準。想扣得更多,也可以選擇「列舉」——把每一筆為了賺這錢而支出的成本(設備、網路、軟體訂閱、外包等)憑實際憑證申報,但相對地你要保存完整憑證。
實務眉角
執行業務所得可以「按費用率」或「列舉費用」二擇一減除成本。收入不高、懶得留憑證的人,用費用率最省事;成本明顯很高的人,列舉可能扣更多。決定前先估算兩種方式哪個對你有利,別預設只有一條路。
月入多少才要辦稅籍登記?
這是整篇文章最關鍵的一條線:每月銷售勞務收入達到新台幣 5 萬元(含)起徵點。
依財政部《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》,當你的個人整體銷售勞務收入每月達到 5 萬元起徵點,財政部就認定你已構成「經常性營業行為」,你必須:
- 1辦理稅籍登記(即營業登記)——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,取得營業稅籍
- 2開立統一發票——就你提供的勞務(分潤、業配、推廣等)依規定開立
- 3課徵營業稅——依核定方式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
換句話說,一旦跨過 5 萬元這條線,你在稅務上的身分就從「個人」轉為「營業人」。這不是你想不想的問題,是達到起徵點就依法適用。
NT$200,000
小規模營業人月平均銷售額上限(未超過者得免用免開統一發票、按 1% 查定課徵)
來源:台財稅第7526254號函
未達 5 萬元:維持個人身分即可
如果你的月銷售勞務收入沒有達到 5 萬元起徵點,情況單純很多:
- 免辦稅籍登記,也免辦公司或商業登記。
- 不必開立統一發票。
- 以個人身分向平台請款即可。
- 這筆收入仍要在隔年 5 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,多列執行業務所得(9A)或其他所得。
也就是說,未達門檻的人「免營業稅、但不免綜所稅」。很多剛起步、月分潤幾千到兩三萬的聯盟行銷者,都落在這一級——不需要為了營業稅去辦稅籍,但綜所稅該報還是要報。
這一級的人最容易犯的錯,是把「免辦稅籍」誤讀成「免報稅」。你只是免掉了營業稅那套繁瑣的登記與發票流程,綜所稅的申報義務一點都沒少——每年 5 月,你收到的扣繳憑單或自行整理的收入,都要如實併入綜合所得稅。金額小、稅率低,甚至最後可能不用補稅,但「申報」這個動作不能省。
達 5 萬元起:正式進入營業人身分
一旦月銷售勞務收入達 5 萬元起徵點,你就要辦稅籍、開發票、課營業稅。這裡有一個關鍵細節很多人忽略:門檻是以「個人整體銷售勞務收入」計算的。
注意
門檻以你「跨平台合計」的整體銷售勞務收入認定,不是每個平台各算一份 5 萬元。酷澎、蝦皮、其他聯盟平台、YouTube 分潤、業配收入,全部要加總。想靠把收入拆到不同平台來規避門檻,行不通。
為什麼要合計?因為營業稅課的是「你這個人」的銷售勞務行為,不是「某個平台」的行為。無論你在酷澎放連結、在蝦皮導購、還是接業配,本質上都是同一個人在提供推廣勞務。實務上很簡單:每個月把所有平台的分潤與業配收入列在同一張表加總,看這個「總數」有沒有達 5 萬元起徵點——判斷的單位永遠是「你」,不是「平台」。
為什麼酷澎 Partners 條款讓這件事變得不一樣?
這是本文和其他文章最大的分歧點。全網幾乎所有談分潤稅務的文章,都只講「執行業務所得」,把它當成一種單純的個人所得。但酷澎 Coupang Partners 在 2026 年 5 月 28 日發布的稅務調整公告,把這層天花板掀開了。
酷澎的條款明文要求:個人會員需辦理稅籍登記、開立統一發票,或經由勞務報酬單(勞報單)方式給付;達到門檻後,收入須依法申報。這代表酷澎在制度上,把分潤者視為「經常性網路發表/分享」的營業行為者,而不是只當成一次性的個人執行業務所得處理。
換個角度看:當一個大平台在條款層級就要求你「辦稅籍、開發票」,這就不再是「你要不要主動報稅」的道德題,而是「你能不能繼續用個人身分領到錢」的現實題。平台的給付流程會依你的稅務身分而不同。
為什麼平台要主動管你的稅?
平台這麼做,很大程度是保護自己。當平台大量給付分潤給個人,這些金流在稅務上有申報義務;若放任大額給付卻沒有妥善的憑證與稅務處理,日後被稅局查核,平台自己也會有麻煩。所以像酷澎在條款層級就要求達門檻的個人會員辦稅籍、開發票或走勞報單,是把「合規」往上游推。對你來說這意味著:一旦平台把稅務要求寫進條款,你的請款流程、能不能順利拿到錢,就跟你的稅務身分綁在一起了。
條款要求拆解
把酷澎這次調整的重點拆成三塊來看:
| 條款重點 | 實務意義 |
|---|---|
| 個人會員辦理稅籍登記 | 達門檻者需以營業人身分請款,不能只用個人名義 |
| 開立統一發票 | 就分潤勞務開立發票,供平台入帳與抵稅 |
| 或經勞報單方式給付 | 未達門檻者,平台可用勞務報酬單方式給付,併入綜所稅 |
這套設計其實很合理:未達門檻的小額分潤者走勞報單、併綜所稅;達門檻的大額分潤者走稅籍、開發票、課營業稅。平台用條款把兩條路都鋪好,你只要對號入座即可。
想了解酷澎分潤本身怎麼運作、佣金與註冊流程,可以先看我們的酷澎分潤完整指南,本篇專注在稅務面。
為什麼「分潤不用繳稅」是危險的迷思
網路上流傳「分潤是被動收入、不用繳稅」的說法,這是徹底的誤解。我們用審計的角度拆穿它:
- 金流有紀錄。平台付款、你收款的銀行帳戶,都是可勾稽的資料。國稅局要查,一查一個準。
- 平台有申報義務。給你錢的平台,多半會開立扣繳憑單或申報給付資料,你的收入在國稅局那邊是「掛號」的。
- 達門檻不辦稅籍是違規。這不是「沒被抓到就沒事」,而是達起徵點當月起就已產生申報義務。
務實的建議是:與其賭「不會被查到」,不如把稅務身分弄清楚,該辦的辦、該報的報。合法報稅的成本,遠低於被追稅加罰的成本。
為什麼財政部要把「網路分享」納入營業稅?
有人會疑惑:我只是在網路上分享商品、放個連結,怎麼就變成「營業行為」了?這要回到營業稅的立法精神來看。
營業稅課的是「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」的行為。你經常性地在網路上發表內容、放推廣連結、從中賺取分潤,財政部認定這已經是一種持續、反覆、以營利為目的的「銷售勞務」——你賣的是「導購與推廣」這項勞務給廣告主或平台。
關鍵字是「經常性」。偶爾一兩次、金額很小,不會被認定成營業行為;但當你每月銷售勞務達到 5 萬元起徵點,這個「經常性」與「營利性」就被推定成立,於是納入營業稅範圍。這也是為什麼作業規範的名稱叫做《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》——「經常性」三個字,就是整套規範的核心。
理解這層立法邏輯,你就不會覺得「達門檻要課營業稅」是刁難,而是你的行為在法律上已經構成營業,制度只是把你歸位。
達到門檻後,實際要跑哪些流程?
假設你已經確認自己月銷售勞務達 5 萬元起徵點,接下來的實務流程是這樣:
- 1確認跨平台整體月銷售勞務收入是否達 5 萬元起徵點
- 2備妥身分證明、印章等文件,向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(營業登記)
- 3國稅局核定你的課稅方式:一般營業人(開統一發票、5% 營業稅)或小規模營業人(免用免開發票、1% 查定課徵)
- 4依核定方式開立統一發票或保存交易紀錄
- 5按期(一般為每兩個月一期)申報繳納營業稅
- 6隔年 5 月,另就個人所得部分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
一般營業人 vs 小規模營業人
辦了稅籍之後,你會被歸類成兩種營業人之一,稅負差很多:
| 類型 | 認定標準 | 發票 | 營業稅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般營業人 | 月平均銷售額超過 20 萬元 | 須開立統一發票 | 稅率 5%,可扣抵進項 |
| 小規模營業人 | 月平均銷售額不超過 20 萬元 | 得免用免開統一發票 | 由國稅局按查定銷售額課 1% |
依台財稅第7526254號函,小規模營業人得免用免開統一發票,由國稅局按查定銷售額課徵 1% 營業稅。對月銷售勞務在 5 萬到 20 萬之間的分潤者來說,這代表你多半會落在小規模營業人這一檔,稅率是 1% 而不是 5%,負擔相對輕。
這個 1% 與 5% 的差距值得理解。一般營業人的 5% 是加值型營業稅,理論上可用進項憑證扣抵,但分潤這種勞務型收入的進項(成本)通常不多,扣抵空間有限;小規模營業人的 1% 則是國稅局直接按查定銷售額課徵,不必開發票、不必逐期算進銷項,對收入結構單純的分潤者反而更省事、更省錢。
實務眉角
月銷售勞務落在 5 萬到 20 萬之間的分潤者,通常屬小規模營業人:得免用免開統一發票,由國稅局按查定銷售額課 1% 營業稅。這比一般營業人的 5% 輕很多,所以「達門檻要辦稅籍」不代表稅負一定很重,關鍵是搞清楚自己屬於哪一檔。
要辦公司戶嗎?行號、工作室就夠嗎?
很多人一聽到「辦稅籍」,就以為要開一間有限公司。其實不必。
- 稅籍登記本身,個人就能辦,不必先成立公司。
- 若要用公司戶,行號或工作室(獨資/合夥)即可,不必是有限公司等法人。
- 但取得統一編號後,仍須辦「營業登記(稅籍登記)」才能開發票。
- 實務上,銀行對以分潤收入為主的自由工作者開公司戶,KYC(身分與營業實質審查)會比較嚴,要有心理準備。
也就是說,統編和稅籍是兩件事:有統編不等於能開發票,還要完成稅籍登記。這一步很多新手會漏掉。
辦稅籍要準備什麼?流程會卡在哪?
實務上,個人辦稅籍登記並不複雜,但有幾個常見的卡關點值得先知道,免得白跑一趟:
- 1確認營業處所——個人多以住所或實際作業地點登記,若是租屋要注意租約與房東同意
- 2備妥文件——身分證明、印章,若設立行號另需名稱預查
- 3填寫稅籍登記申請——載明營業項目(如廣告服務、資訊服務等)
- 4國稅局核定課稅方式——依你的預估月銷售額歸為一般或小規模營業人
- 5領取核准——完成後才可依規定開立發票或按查定課徵
最常見的卡關,一是「營業項目怎麼填」——分潤、聯盟行銷通常對應廣告服務、資訊服務相關項目,填不確定就現場問承辦人員;二是「用住家登記可不可以」——多數情況可以,但仍要確認地點使用權與相關規定。把這兩點先想清楚,臨櫃通常一次就能辦好。
開了發票、辦了稅籍,帳務會變複雜嗎?
會,但沒有想像中可怕,尤其小規模營業人相對單純。
- 小規模營業人:多半免用免開統一發票,由國稅局按查定銷售額每季(或依規定期別)課 1% 營業稅,你主要保存交易與收款紀錄即可,帳務負擔輕。
- 一般營業人:要開立統一發票、留存進銷項憑證,通常每兩個月一期申報營業稅,帳務較繁,很多人會委託記帳士或會計師處理。
一個務實的分界:如果你只是月銷售勞務落在 5 萬到 20 萬之間的分潤者,多屬小規模營業人,自己管帳並不難;一旦成長到一般營業人規模,建議就把帳務外包,讓專業的來,你專心經營內容與流量。
實務眉角
把「稅務複雜度」也當成一個成長里程碑來看:從個人請款、到小規模營業人 1% 查定、再到一般營業人開發票,每一階段的帳務負擔都對應著你更大的收入規模。與其抗拒,不如把它視為事業長大的證明,並在跨過每道門檻前,先把該辦的手續、該找的專業備好。
輔導期屆滿了,現在補辦來得及嗎?
先講結論:政府輔導期已於 2026 年 7 月屆滿,但補辦永遠比不辦好。
財政部為了讓網路創作者、分潤者有緩衝,設了一段輔導期,規則如下:
| 項目 | 輔導期規定 | 效果 |
|---|---|---|
| 稅籍登記/開發票 |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未辦,免罰 | 免「罰」,但義務仍在 |
| 申報繳納 | 2026 年 7 月 15 日前未申報,免罰 | 免「罰」,但稅仍要補 |
| 達起徵點的收入 | 達起徵點當月起 | 收入仍須依法申報補繳 |
這裡的關鍵要看懂:輔導期免的是「罰則」,不是「稅」。也就是說,即使你在輔導期內沒辦稅籍、沒開發票、沒申報,那段期間免被處罰;但只要你達到起徵點,那當月起的收入本身,還是要依法申報、補繳營業稅。
注意
輔導期已於 2026 年 7 月屆滿。之後才被查到達門檻卻未辦稅籍的人,除了補稅,還可能面臨行政罰。若你已達或接近門檻,建議儘速向國稅局補辦稅籍登記,把身分正常化,別再拖。
現在該怎麼做?三種情況對號入座
依你目前的月銷售勞務收入,對號入座就好:
- 明顯未達 5 萬元起徵點:維持個人身分請款,記得隔年 5 月把分潤收入併入綜所稅申報即可,無須辦稅籍。
- 已明顯達 5 萬元起徵點:儘速辦稅籍登記,由國稅局核定課稅方式(多半是小規模營業人 1%),並開始按期申報。
- 在門檻邊緣、每月上下浮動:先把跨平台收入加總算清楚,逼近 5 萬元就該諮詢國稅局或會計師,別憑感覺。想把每天實際能賺多少算清楚,可搭配我們的日賺八千拆穿一文對照數字。
不同月收級距,稅務身分怎麼變?
為了讓你一眼看懂「多少收入對應哪種身分」,我們用一張圖把級距畫出來。這裡的縱軸「是否須辦稅籍」以 1 代表須辦、0 代表免辦。
從圖上可以清楚看到:在 5 萬元起徵點之前(月 3 萬、4.9 萬),數值都是 0,代表免辦稅籍;一旦達到 5 萬元(含),數值跳到 1,代表須辦稅籍。這條線沒有模糊地帶,就是達與未達的二分。
要特別提醒那個「4.9 萬」的例子。有人以為只要壓在 5 萬以下一點點就永遠安全,但這很脆弱——你的收入只要有一個月因為活動、旺季或平台調整衝過 5 萬,那個月就達起徵點、產生辦稅籍與申報的義務。與其在門檻邊緣提心吊膽地控制收入,不如把收入做大、大方辦好稅籍。
再把稅負負擔攤開來看:
| 月銷售勞務 | 稅務身分 | 營業稅 | 綜所稅 |
|---|---|---|---|
| 3 萬元 | 個人 | 免 | 併入 9A 執行業務所得 |
| 4.9 萬元 | 個人 | 免 | 併入 9A 執行業務所得 |
| 8 萬元 | 小規模營業人 | 1% 查定課徵 | 另併綜所稅 |
| 15 萬元 | 小規模營業人 | 1% 查定課徵 | 另併綜所稅 |
| 25 萬元 | 一般營業人 | 5%,開統一發票 | 另併綜所稅 |
這張表的重點:跨過 5 萬元起徵點後,直到月平均銷售額 20 萬元之前,你多半是小規模營業人、課 1% 營業稅;超過 20 萬元月平均,才升級為一般營業人、課 5% 並須開統一發票。這是一條清楚的成長階梯,你現在在哪一階就處理那一階的事,不必為還沒到的階段焦慮,也不能對已經跨過的門檻裝作沒看見。
綜所稅這一關別忘了
前面花了很多篇幅講營業稅,是因為那是最多人漏掉的一塊。但別忘了,不論你有沒有達到營業稅門檻,綜合所得稅這一關,只要有分潤收入就要面對。
分潤收入在綜所稅的處理重點:
- 多列為執行業務所得(9A)或其他所得,實際以給付單位開立的扣繳憑單為準。
- 執行業務所得可依財政部公布的費用率減除必要費用,降低課稅所得。
- 每年 5 月結算申報,併入你的全年所得,用累進稅率課稅。
執行業務所得要保留哪些憑證?
雖然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按費用率減除成本、不必逐筆舉證,但如果你打算用「列舉費用」的方式扣更多,或想在被查核時站得住腳,憑證就是關鍵。建議至少保留以下幾類:
- 收入面:平台對帳單、分潤明細、匯款入帳紀錄,用來對應你申報的收入金額。
- 成本面:與經營內容直接相關的支出憑證,例如網域與主機、影音與剪輯軟體訂閱、拍攝器材、外包稿費、網路費等。
- 稅務面:扣繳憑單、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繳證明,以及你自己整理的年度收支表。
這些資料平時就該分月歸檔,不要等到 5 月報稅前才翻箱倒櫃。養成每月對帳的習慣,不只報稅輕鬆,也能讓你隨時掌握自己有沒有逼近 5 萬元營業稅門檻。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要注意
除了綜所稅,分潤收入還可能牽涉到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。單筆給付達一定金額時,會被扣繳補充保費,這是另一套計算規則。本篇不深入展開,這部分我們會另有專文詳談,你先知道「分潤收入除了所得稅、營業稅,還可能碰到補充保費」這三層即可。
務實提醒:補充保費是「單筆給付」達門檻才扣,跟營業稅看「每月銷售金額」、綜所稅看「全年所得」的邏輯都不同。三套稅費各有各的門檻與計算基礎,千萬不要用其中一套的標準去套另一套,否則很容易誤判自己到底要不要繳、繳多少。
提示
分潤者要面對的稅費,最多可能有三層:綜合所得稅(人人有份)、營業稅(達 5 萬元月起徵點者)、二代健保補充保費(單筆達門檻者)。三層各有各的規則,別把它們混為一談。搞清楚自己碰到幾層,是報稅第一步。
五個最常被問到的實際情境
理論講完,我們用五個貼近真實的情境把規則套進去,讓你直接對照自己的狀況。
情境一:新手部落客,月分潤約一萬
你剛開始經營、放了幾個聯盟連結,一個月分潤大約一萬元。這時你完全落在起徵點以下:不用辦稅籍、不用開發票,維持個人身分請款即可。唯一要記得的,是隔年 5 月把這一萬多乘以十二個月的收入,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。很多新手以為金額小就不用報綜所稅,這是錯的——營業稅有起徵點,綜所稅則是有所得就要申報。
情境二:兼職上班族,本薪加分潤
你有正職薪水,下班經營內容每月分潤約三萬。營業稅這關,三萬未達 5 萬元起徵點,免辦稅籍。綜所稅這關,你的薪資所得(代號 50)和分潤的執行業務所得(9A)要一起併入結算申報,用累進稅率課稅。要注意的是,兩筆收入加起來可能把你推到較高的稅率級距,報稅前最好先估一下,避免 5 月才發現要補一大筆。
情境三:全職創作者,月分潤穩定八萬
你已全職投入,月分潤穩定八萬。這時你明顯達 5 萬元起徵點,須辦稅籍登記。由於月平均銷售額不超過 20 萬元,你多半被歸為小規模營業人,得免用免開統一發票,由國稅局按查定銷售額課 1% 營業稅。實際負擔其實不重,重點是「要主動去辦」,別拖到被查。
情境四:多平台經營,每個平台都沒破五萬
你同時經營酷澎、蝦皮、YouTube 三個平台,每個平台分潤都是三、四萬,各自看都沒到 5 萬。很多人在這裡誤判以為安全——錯。門檻以個人整體銷售勞務收入合計認定,三個平台加起來早就破 5 萬元起徵點,你已經是須辦稅籍的營業人。這是全篇最容易踩的雷,務必把跨平台收入加總看。
情境五:收入爆量後回落,只有旺季達標
你平常月分潤三、四萬,但某檔活動或旺季衝到六萬,之後又回落。門檻以「當月」是否達起徵點認定,那個達 5 萬元起徵點的月份,該月起就產生申報義務。正確做法是先完成稅籍登記把身分正常化,之後由國稅局依核定方式處理淡旺季的差異,而不是自己認定「平均沒到就不辦」。
常見錯誤與迷思總整理
把最容易讓分潤者出錯的觀念,一次列清楚,你可以拿這張清單自我檢查:
| 常見迷思 | 正確觀念 |
|---|---|
| 「分潤是被動收入,不用繳稅」 | 有所得就要報綜所稅;達門檻還要課營業稅 |
| 「每個平台各算一份 5 萬」 | 門檻以個人整體收入跨平台合計認定 |
| 「有統編就能開發票」 | 還要完成稅籍登記才能開發票 |
| 「輔導期過了沒辦就免稅」 | 輔導期免的是罰則,稅仍要補繳 |
| 「金額小就不用報綜所稅」 | 綜所稅沒有起徵點概念,有所得就申報 |
| 「平均沒到 5 萬就不用辦」 | 門檻看當月是否達起徵點 |
| 「分潤只會碰到一種稅」 | 最多三層:綜所稅、營業稅、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|
這張表建議收藏。分潤稅務的坑,九成以上都出在這幾個迷思裡。把它們一個個破除,你就已經領先大多數同行了。
一頁總結
把整篇濃縮成一張決策地圖,方便你收藏對照:
| 你的情況 | 稅務身分 | 該做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跨平台月銷售勞務未達 5 萬元 | 個人 | 個人請款;隔年 5 月併綜所稅(9A) |
| 達 5 萬元、月平均不超過 20 萬元 | 小規模營業人 | 辦稅籍;免用免開發票;1% 查定課徵 |
| 月平均銷售額超過 20 萬元 | 一般營業人 | 辦稅籍;開統一發票;5% 營業稅 |
| 已達門檻但過去沒辦 | 應補辦 | 儘速補辦稅籍;達起徵點當月起收入補繳 |
分潤收入要不要繳稅,答案從來不是「要」或「不要」這麼簡單,而是「你在哪一級、要面對哪幾層稅」。把 5 萬元起徵點這條線刻進腦子,把跨平台合計的觀念養成習慣,該辦稅籍時就去辦、該找會計師時就找,稅務就從一個讓你焦慮的未知,變成完全掌握的已知。
想更完整地經營酷澎分潤這條路,記得回頭看我們的酷澎分潤完整指南與日賺八千拆穿,把賺錢的方法和報稅的規矩一起搞懂,才是長久之計。
資料以財政部作業規範、營業稅法及酷澎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告為準;個案認定請以所在地國稅局或會計師意見為最終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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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分潤月入三萬要繳稅嗎?
要,但方式不同。月銷售勞務未達 5 萬元起徵點,不必辦營業稅籍、不必開統一發票,維持個人身分請款即可;但這筆收入仍要在隔年 5 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,多以執行業務所得(9A)或其他所得列報。也就是「免營業稅、但不免綜所稅」。
分潤收入算執行業務所得還是營業稅?兩者衝突嗎?
不衝突,是兩套不同的稅。綜所稅看的是「所得歸類」,分潤多列執行業務所得(9A)或其他所得,年度結算課個人綜所稅。營業稅看的是「銷售勞務行為」,只要每月銷售勞務達 5 萬元起徵點,財政部視為經常性營業行為,就要另外辦稅籍、開發票、課營業稅。達門檻的人兩者都會碰到。
網紅、聯盟行銷要辦營業登記嗎?
看月營業額。依財政部《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》,個人整體銷售勞務收入每月達 5 萬元起徵點,就須辦稅籍登記(即營業登記),並開立統一發票、課徵營業稅。未達 5 萬元則維持個人身分,免辦公司或商業登記。
酷澎 Coupang Partners 的分潤,稅務上有什麼特別?
酷澎在 2026 年 5 月 28 日發布稅務調整公告,其條款要求個人會員辦理稅籍登記、開立統一發票,或經由勞務報酬單(勞報單)方式給付;達門檻後收入須依法申報。這代表酷澎把分潤者視為「經常性網路發表/分享」的營業行為,不是單純當成一次性的個人執行業務所得處理。
達 5 萬門檻但收入很不穩定,每月上下浮動怎麼算?
門檻是以「當月」整體銷售勞務收入是否達起徵點認定。某月達 5 萬起徵點,該月起收入就須依法申報營業稅並補繳;但你仍應先完成稅籍登記,之後由國稅局依規定核定。若屬小規模營業人(月平均銷售額不超過 20 萬元),得免用免開統一發票,由國稅局按查定銷售額課 1% 營業稅,負擔較輕。
輔導期過了,之前沒辦稅籍會被追稅或罰款嗎?
政府輔導期已於 2026 年 7 月屆滿。輔導期內(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未辦稅籍登記或開發票、2026 年 7 月 15 日前未申報繳納)免罰;但這只是免「罰」,達起徵點當月起的收入仍須依法申報並補繳營業稅。輔導期後才被查到未辦,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行政罰,建議儘速補辦。
我只想維持個人身分請款,怎麼確保不踩到 5 萬門檻?
關鍵是跨平台合計。門檻以你個人整體銷售勞務收入計算,酷澎、蝦皮、其他聯盟平台、業配的分潤要全部加總,不是每個平台各算一份 5 萬。若加總逼近或超過每月 5 萬元起徵點,就代表你已進入須辦稅籍的區間,不能靠拆分平台規避。